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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9 | “协和丑闻”给新医改提供了一个“前车之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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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丑闻”给新医改提供了一个“前车之辙”
    陈春
    《新京报》1月9日报道:31岁的未婚女士王洪艳到上海协和医院(民营)去做检查,结果被医生诊断为“不孕症”,入院不到24小时花去医药费近4万元。其妹妹王洪波在上海协和医院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姐妹俩一共花去了近8万元。姐妹在上海多家妇科权威医院重新检查,其结果均为“无妇科疾病”。 
    在卫生部部长高强公布新的医改制度,引起社会舆论再次热烈讨论的当下,这则消息显然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具有负面影响,然而仅仅对“无良医院”口诛笔伐显然有失偏颇,因为其背后的“卫生监管”之失才是问题的本质。
    笔者首先要表明一种态度,那就是民营医院的存在从长远来看是一件好事,但前提是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一定要有力、有效。从去年六月份宿迁医改北大版的完整报告来看(没有检索到完整的清华版)有一个事实不容回避,那就是公众关心的管办分离之后的政府监管的信息,北大版报告表示出了极大的担心,列出了包括“准入监管、质量监管、财务监管”等不足的几个方面,例如“由于监管不足,报告前文提到一些一级医院违反相关医疗规定执行大手术;过度医疗、检查和手术;药品以次充好;使用不正规的药品,甚至三无药品;能很快治愈的疾病用药剂量不足,延长治疗期等现象十分普遍。”之后清华版报告尽管结论与北大版截然不同,但其承认看到的“事实是一致的”,换句话说承认“同样存在监管的问题。”现在上海协和医院的丑闻佐证了这个事实。
    如果说宿迁作为一个地级市还很难有撼动体制的变革力量,那么上海出现民营协和医院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则更让公众感到担心,究竟卫生主管部门有没有更具操作性的监管法律制度?对于民营医院监管的细节,包括监管制度细则、监管执行细节、日常监管等等是不是有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担?如果这些答案都是模糊的,甚至是空白,那么出现协和医院之类的丑闻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作为民营医院其天生的“逐利性”在没有监管制度约束的状态下就会发挥到最大值,无论是宿迁医改还是上海的协和丑闻都已经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新的医改制度还在讨论阶段的时候,出现协和医院这样的丑闻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让人们可以更加理性的思考,绝不能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盲目的引入民营医院,这必将导致无良医院对公众身体、经济乃至精神层面的巨大伤害,监管责任必须在医改制度之前就要分清、落实,而且应该成为一个必要前提,这大概也算给新的医改提供了一个“前车之辙”。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1-09/025311983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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